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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简介

江西省农业利用外资办公室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
         

一、 机构设置

  1989年5月经省政府第44次常委会议批准设立。

  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。

 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事业编制12人。

二、 工作职责

  在省发改委的领导下,按照省政府的要求,主要从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综合性农业项目的前期准备、执行、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
  1、征求各设区市和业务厅、局的意见,根据全省农业发展规划,提出拟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;

  2、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年度建设计划报国家计委或省发改委审批;

  3、负责世界银行对项目识别、准备、预评估、正式评估、谈判和签约、执行和监督、评价等全过程的各项工作;

  4、汇总、审查各项目区的项目实施方案、年度计划;

  5、提出项目计划管理、财务管理办法建议,分别由省计委、省财政厅制定下达;负责编制和制定项目工程管理、采购管理、监测评价管理和培训管理等办法;

  6、对项目的计划执行、工程质量、配套资金落实和财务、采购、培训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、监督;

  7、汇总、审核项目市、县、区的项目报账材料,向省财政厅提出报帐支付申请;

  8、负责项目采购计划的编制,选择招标代理机构。负责招标、开标、评标、审查、报批、签订合同、保险、接运、索赔和检查监督到货及分配、使用情况等;

  9、向省项目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工作。提出建议和意见,供领导小组决策;

  10、与省有关业务部门、项目技术委员会及项目区保持密切联系,通报项目情况,取得支持和帮助;

  11、尊重和认真听取项目区的意见和建议,讨论和研究布置项目工作,修订、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和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按计划、程序和要求实施;

  12、负责项目宣传交流和对内对外的联络,使项目获得广泛支持;

  13、指导项目市、县、区项目办的工作;

  14、对市、县、区项目办工作人员进行管理、采购、财务、监测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;

  15、承办省项目领导小组、省发改委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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